2008年9月1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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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证处救“死钱” 贫困生终圆梦
本报记者 仇健

  得知女儿很快适应了大学生活,陈女士一颗心终于放下了。女儿和儿子的学费曾让她愁得夜不能寐,靠着平阳县公证处的帮助,孩子们才如期走进了校园。
  陈某家住平阳南雁镇一个偏僻山村。为摆脱贫困,她外出打工,丈夫则在矿上挖煤。谁知天有不测风云,前不久,丈夫回家后突然倒地,便再也没有起来。
  送走了丈夫,陈某决定要将一对儿女好好抚养成人。值得欣慰的是,女儿今年考上了大学,儿子也在当地一所中学就读。可随着开学的日子逼近,陈某的心却悬得更紧:女儿和儿子的学费还没着落。
  这时,丈夫留下的存折让她看到了希望。到银行一查,存折里有一万余元,但陈某得知,她无权取款,除非完成遗产继承的手续。
  于是,陈某急忙赶到平阳县公证处要求办理继承公证。可公证人员一调查,发现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。原来,这是陈某的第三次婚姻,根据当地的风俗,两人仅在村里摆了场酒,并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,而孩子也是陈某和前夫所生。这意味着陈某和孩子都不是合法的遗产继承人。继承人只有她的公公。
  原本,公证处可以一拒了之,可他们并没这么处理。考虑到两个即将失学的孩子,公证员金英哨和同事来到她丈夫的村委会调查,证实了陈某和她丈夫的婚姻事实。而后又与她公公协商,她公公通情达理地表示,自己愿将这笔儿子的遗产用于供两个孩子读书。
  可就在这时,意外又发生了。她丈夫的弟弟闻讯赶来,称哥哥去世前欠了他3万块钱,应先清偿债务。公证人员意识到,这已不是一件简单的继承公证,处理不好,随时可能引发纠纷。
  于是,公证员进行了耐心劝说,精诚所至,金石为开,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,即存款由死者父亲继承,取出后用于支付学杂费,陈某则出具欠条,帮丈夫还清生前欠款。公证员当场作了笔录。
  为了不耽误孩子们上学,第二天,一份公证书就交到了陈某和其公公的手里。看到公证书,陈某激动万分,而她更没有想到的是,考虑到她家的困难,公证处还为她申请了法律援助。